转发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的通知》的通知

栏目:综合新闻 发布时间:2019-08-05

山 东 省 财 政 厅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鲁财采函〔2019〕4号

山东省财政厅

转发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的通知》的通知

各市财政局,省财政直接管理县(市)财政局,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,省直各部门、单位,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

现将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的通知》(财办综〔201941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以下要求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
一、深刻认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重大意义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是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、转变政府职能、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系统性工程,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和手段。依法依规组织和参与政府购买服务,不仅关系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能否顺利完成,更关系到财政资金是否安全、国家政策是否落实、人民群众利益是否得到保障,影响深远、意义重大。举办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,是督促大家全面学习掌握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业务的有效形式,请政府购买服务各方主体高度重视,积极准备、踊跃参赛。

二、扎实做好参赛组织工作。各级各部门(单位)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,迅速掀起学习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和《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》的热潮,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按时按要求参加竞赛活动。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参加竞赛并获奖的,视同参加培训一次;评审专家参加竞赛并获奖的,视同参加考试一次。各级各部门力争通过学习和竞赛,显著提升购买主体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,显著提升承接主体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能力和水平,显著提升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能力和评审专家的专业水平,显著提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服务能力。

三、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。各级各部门要以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为契机,进一步增强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,自觉按照中央和我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程,扎实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各项工作。

附件: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

的通知》(财办综〔201941号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山东省财政厅

2019年7月25日